9月10日,市食藥監局對外發佈2014年度食品藥品安全典型案例
  
  市食藥監局黨組書記、局長晏首先發佈新聞
  紅網株洲站9月10日訊(分站記者 若葉 通訊員 李卉)今天上午,市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新聞發佈會,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外發佈2014年度食品藥品安全典型案例,並就如何科學、安全地飲食用藥答記者問。
  “按照今年全市'民生100工程'中'開展專項整治活動,確保食品藥品安全'的要求,株洲市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先後開展了學校及幼兒園食堂食品安全,醫療器械'五整治',中藥材及中藥飲片安全等專項整治行動。”市食藥監局黨組書記、局長晏首先介紹,截至目前,全市共查處各類案件99件,其中藥品44件,醫療器械28件,保健食品7件,餐飲食品20件,主要違法行為包括無證經營、經營假冒批准文號的保健食品、經營過期食品、經營使用標簽標識不符合法律規定的預包裝食品等。
  此次通報的10個典型案例包括藥品安全3個,醫療器械安全2個,保健食品安全2個,餐飲食品安全3個。“我們希望通過集中通報這10個典型案例,進一步警示全市廣大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以及餐飲服務單位依法依規生產經營。同時,也希望全社會積极參与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共同維護飲食用藥安全秩序。”晏首先說:“下一步,我們將嚴格市場準入門檻、嚴厲打擊違法行為、建立部門協作機制、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加快完成體制改革,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的飲食用藥安全。”
  【小知識】無證經營藥品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市食藥監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張波介紹,從事藥品零售經營,必須經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併發給《藥品經營許可證》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認證證書》,沒有辦理這兩證的,不得從事藥品經營。
  對無證經營藥品行為,將依照《藥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條規定進行查處,主要是依法予以取締,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和違法所得,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貨值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0個典型案例】
  
  1.湖南四季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無證經營藥品案
  2014年1月23日,市食藥監局聯合公安機關,在湖南四季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庫房內發現8個品種、25個批號的大量庫存藥品。經查,湖南四季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無藥品經營資質,非法設置倉庫,其行為已經構成無證經營藥品。2014年4月21日,市食藥監局依照《藥品管理法》對該公司作出沒收全部庫存藥品16726盒,並處以藥品貨值2倍罰款的行政處罰,沒收和處罰金額合計1669388元。
  2.醴陵市陽康大藥房銷售假藥案
  2014年4月1日,醴陵市食藥監局在醴陵市陽康大藥房非處方藥櫃臺發現非藥品“京都念慈堂蜜煉川貝枇杷膏”(贛衛食證字〔2006〕第360982—100618號),無藥品批准文號。該產品的通用名稱與非處方藥“京都念慈菴蜜煉川貝枇杷膏”只相差一個字且外包裝一致,系假藥。醴陵市食藥監局以涉嫌銷售假藥罪將該藥房負責人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公安機關對該案當日予以立案,並於4月18日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刑事拘留,現已向檢察機關提出起訴意見。
  3.炎陵縣李某某無證經營藥品案
  炎陵縣李某某購進580瓶“復方磷酸可待因糖漿”(批准文號:國藥準字H10960200),在炎陵縣以送貨上門、不定點現貨交易、贈送等方式將其銷售。炎陵縣食藥監局與公安部門聯合查實,李某某未取得藥品經營資質,經營國家專門管理的藥品“復方磷酸可待因糖漿”,屬於無證經營。炎陵縣食藥監局依照《藥品管理法》作出沒收未售出藥品及違法所得,並處罰款86400元的行政處罰。
  4.株洲市陳某某經營假冒批准文號保健食品案
  2012年11月至2013年12月,陳某某以開辦保健知識講座的方式銷售保健食品“花旗·歐克膠囊”(批准文號:國食健字J20050007)。經查,國食健J20050007批號對應的產品是“三港牌歐克膠囊”,陳某某經營的“花旗·歐克膠囊”系假冒批准文號的保健食品。2014年5月30日,市食藥監局依照《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對陳某某作出沒收違法所得35928元,並處以罰款的行政處罰。
  5.蘆淞區活力臣健康生活館無證經營三類醫療器械案
  2014年6月6日,市食藥監局接群眾投訴舉報,稱蘆淞區活力臣健康生活館以體驗式形式銷售半導體激光治療儀。經查,蘆淞區活力臣健康生活館無《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銷售第三類醫療器械半導體激光治療儀,屬無證經營行為。7月14日,市食藥監局依照《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對蘆淞區活力臣健康生活館作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罰款19000元的行政處罰。
  6.株洲康恩醫療器械有限公司經營過期醫療器械等案
  2014年4月29日,市食藥監局發現株洲康恩醫療器械有限公司庫房櫃臺陳列的一類醫療器械“君貝”手術刀片,生產批號標示為20101103045,廠家檢驗日期2010年11月18日,效期3年,已超過有效期,同時發現該公司還存在超範圍經營體外診斷試劑的違法行為。市食藥監局依照《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對該公司上述兩種違法行為併案處理,作出沒收過期一類醫療器械,並處罰款的行政處罰。
  7.石峰區保和堂大藥房經營過期保健食品案
  2014年4月3日,市食藥監局對石峰區保和堂大藥房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發現該店經營的保健食品秀美膠囊(生產日期20120402,有效期20140401),已超過保質日期。市食藥監局依照《食品安全法》,對石峰區保和堂大藥房作出沒收過期保健食品並處以罰款的行政處罰。
  8.株洲縣湘淥實驗學校採購食品原料未建立索證索票和採購查驗制度案
  2013年9月10日,株洲縣湘淥實驗學校食堂因未建立食品索證索票和採購查驗制度,被株洲縣食藥監局給予警告並要求責令改正。2014年3月5日,株洲縣食藥監局對該校再次進行檢查,發現該校仍未對上述違法行為進行整改。株洲縣食藥監局依據《食品安全法》對該校作出警告並處以罰款的行政處罰。
  9.天元區三門鎮中心幼兒園經營標簽不符合規定的預包裝食品案
  2014年3月4日,市食藥監局在天元區三門鎮中心幼兒園食堂檢查時發現該食堂經營的福氏佳糕點未標識生產日期和凈含量,市食藥監局依據《食品安全法》對該幼兒園作出沒收庫存福氏佳糕點,並處以罰款的行政處罰。
  10.攸縣聯星街道交通路小學食堂未經許可從事餐飲服務案
  2014年3月12日,攸縣食藥監局對該縣聯星街道交通路小學食堂進行檢查,發現該校食堂的《餐飲服務許可證》已超過有效期限(證書標註有效期至2013年11月17日),其行為視為未經許可從事餐飲服務。攸縣食藥監局依照《食品安全法》對聯星街道交通路小學作出罰款的行政處罰。該校於2014年5月辦理了《餐飲服務許可證》。
  【食品藥品安全問答】
  Q1:如何選擇放心的餐飲服務單位用餐?如果在就餐中遇到食品安全問題該如何處理?
  市食藥監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胡澤文介紹,目前,株洲市已對餐飲服務單位的食品安全狀況進行量化評分、等級劃分,併在就餐區顯眼處進行公示。量化等級分為動態等級和年度等級,動態等級分為優秀、良好、一般三個,分別用大笑、微笑和平臉三種卡通形象表示;年度等級分優秀、良好、一般三個,分別用A、B、C三個字母表示。建議市民儘量選擇“優秀”和“良好”等級的餐飲服務單位就餐。
  如果市民在就餐過程中遇到食品安全問題時,要註意做到以下四點:①立刻保留剩餘的食品;②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31,並詳細報告事情始末、發生地點、時間;③在監督員到達事發地後,積極配合調查取證;④如果因身體不適,不得不到醫療機構就診的,應保留好病歷本、診斷結果、發票票據等資料,並通過“消協”協商後續事宜。
  Q2:如何選購保健食品?
  市食藥監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陳成鋼提醒消費者,要樹立理性科學的消費理念,保健食品不是藥品,不能替代藥品,看病吃藥要去醫院,不要輕信會議講座、街頭小報的虛假宣傳;要核實產品批准文號的真假,有關信息可以登錄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數據庫進行查詢;購買保健食品要到有固定營業場所,並依法進行工商登記的門店購買,要註意保存好購貨憑證,這是維權的依據;在購買保健食品時如有疑問或發現了假冒產品,可以撥打12331進行咨詢或投訴舉報。
  Q3:體驗式銷售醫療器械是目前醫療器械市場安全中存在的一個突出問題,體驗式銷售有什麼特點?
  胡澤文介紹,體驗式銷售會在某一場所讓顧客免費試用醫療器械產品,試用過程中通過上課培訓的方式,誇大宣傳產品功效,價格奇高。有的經營者並未取得醫療器械經營備案憑證或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宣傳幾場就換一個地方,消費者發現上當上騙後已不知其去向,監管部門接到投訴舉報後往往聯繫不到人,無法找到證據。  (原標題:株洲食品藥品安全10個典型案例發佈/支招安全飲食用藥)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qnfywbwcvrf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